首页
关于我们
专业领域
律师团队
成功案例
新闻中心
学术交流
联系我们
首页
关于我们
专业领域
律师团队
成功案例
新闻中心
学术交流
联系我们
金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发布日期:2022-10-24
来源:互联网
金某担任涉案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总经理,其任职期间,公司吸收公众资金24亿元,经有效辩护,金某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上一篇:李某被指控犯诈骗罪
下一篇:林某被指控操纵股票、证券交易价格罪
返回列表
首页
关于我们
专业领域
律师团队
成功案例
新闻中心
学术交流
联系我们
联系热线:0755-36866727
联系邮箱:huangjingsz@yingkelawyer.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31层D3105、D3106、D3107、D3108办公室
微信扫一扫关注
关于我们
了解我们
常见问题
盈科律所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
刑事法律顾问
刑事报案专项法律
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刑事合规专项法律
刑事自诉法律
刑事申诉法律
死刑复核法律
律师团队
成功案例
新闻中心
团队动态
荣誉资质
学术交流
联系我们
联系热线:0755-36866727
联系邮箱:huangjingsz@yingkelawyer.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31层D3105、D3106、D3107、D3108办公室
微信扫一扫关注
©黄敬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104724号
Designed by Geeke
UED:网律营管
首页
关于我们
电话咨询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