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30日,犯罪嫌疑人X先生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接受委托后,笔者经分析案情、细致钻研,发现本案的重大无罪突破点——“真机调试”,经与检察官数轮沟通,2022年9月,检察院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基本案情
公安机关移送起诉认定:2021年1月,犯罪嫌疑人X先生在深圳市某H公司下属企业西安某z公司任职期间,通过“隔空投送”的方式非法盗取其工作电脑中的某H公司苹果企业开发者证书,为其开发的TFhelper软件(一款快速清除Testflight用户下载量的软件)进行签名认证。2021年1月30日至2021年4月16日期间,X先生利用H公司企业开发者证据非法获利人民币70450元,其中租用TFhelper给微信好友获利共计2400元,利用TFhelper为其TF签名进行清量获利共计68050元。
二、办案经过
辩护人胡玄欣、高岸芷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X先生,通过与当事人沟通,辩护人意识到本案很可能存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形,于是立即向公安和检察院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以及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然而不幸的是,本案所涉及的计算机流程和软件操作原理相对复杂,专业性较强,对于非计算机信息系统专业出身的辩护人、侦查机关、公诉机关而言,都需要花费一定时间去学习和论证,故当事人仍然被批准逮捕。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便第一时间向检察院申请阅卷,经过反复分析案卷证据材料、学习有关计算机软件知识、向专业程序员讨教有关技术问题,最终,辩护人发现了重大无罪突破点——“真机调试”。
真机调试是指,苹果系统开发人员在开发程序时,将正在开发或者开发完成的安装包安装到手机终端进行调试的一项技术。它可以利用装有Mac os系统的电脑、开发工具Xcode以及调试用到的ios系统手机和数据线,从而实现电脑和手机相互连接,结合本案通俗来说,即电脑上的软件可以直接导入手机中,无需任何其他工具辅助。
据此,本案的争议焦点已经明确:犯罪嫌疑人X先生在其手机上安装、使用涉案软件TFhelper的过程中,是否使用到某H公司的企业级苹果开发者证书?如果其系利用某H企业证书获取TFhelper软件,则构成本罪;如果是通过真机调试的方式获取TFhelper软件,则其为客户进行后台清量的获利就不应纳入本案涉案金额当中,侦查机关所指控的获利68050元即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而辩护人通过阅卷发现,X先生在某次讯问笔录中提到:“我本人使用的TFhelper,是手机直接使用,并没有使用某H的P12企业证书来进行认证,我手机的TFhelper软件是通过我电脑直接下载到手机里的,这个不需要企业证书认证的,这和叫做真机调试”。基于X先生的讯问笔录、证据材料中X先生涉案苹果手机后台的管理显示、与X先生本人再次沟通,我们最终认为本案依法不构成犯罪,于是即刻撰写《调查取证申请书》进行了详细的技术阐述和法律分析。
我们主张,TFhelper软件可以同时有很多种安装方式,不同的安装方式涉及到不同的证书类型,同一软件的安装方式不是唯一的。涉案期间,犯罪嫌疑人X先生将TFhelper软件提供给“L先生”等人和自行使用时,使用的安装方式并不相同,前者确实使用了某H企业证书,而后者并未使用。因此,侦查机关关于犯罪嫌疑人“盗用某H企业证书为TFhelper软件进行签名认证”的指控,属于对相关技术缺乏了解而导致的事实认定错误。犯罪嫌疑人X先生通过安装在自己手机上的TFhelper软件帮助客户进行清量的过程中,从未使用到某H企业证书,相关获利68050元不属于非法获利,应予扣除,扣除后涉案金额仅为2400元,没有达到入罪的门槛标准,依法不构成犯罪。
同时,我们还协助当事人制作了四份演示视频,刻录成光碟一并呈交给公诉机关,并与检察官进行了多次电话沟通,就案件涉及的技术问题恳请公诉机关仔细核查。
最终,公诉机关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法律意见,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要求退回补充侦查。在退查期间,侦查机关深入了解了相关技术原理,要求当事人现场演示,最终同样认可了当事人在安装、使用其本人手机里的TFhelper软件过程并没有实际使用某H企业证书这一事实,依法认定X先生确实不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至此,本案自2021年起历经一年多,终于于2022年9月成功因证据不足而获得了不起诉的圆满结果!
三、辩护心得
在承办本案过程中,胡玄欣律师花费了大量时间自主学习.cer、.p12签名证书和安装包相关知识,学习如何申请苹果开发者账号,了解个人级开发者账户、公司级开发者账户和企业级开发者账户的区别;高岸芷律师对企业级安装包下载安装软件和通过TestFlight或App Store下载软件的区别进行了研究,针对真机调试等专业术语内容进行了学习。
作为专业的刑辩律师,在执业生涯中会接触各行各业,涉及领域复杂万千,如果缺乏对涉案专业的具体分析就无法全力办好案件。因此,在本案辩护成功的经验下,我们将一如既往秉持着不断求知的精神,提高学习能力,对待任何案件都不轻言放弃。或许在将来,一句专业术语又可能颠覆一桩刑案的认定,为陷入人生困境的他们开辟一扇“重生”之门。
【律师简介】
胡玄欣律师,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盈科黄敬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创始合伙人,执业九年,具有深厚的刑事专业理论功底,执业多年以来办理刑事案件近百起,专注于刑事犯罪辩护与刑事风险防控,尤其擅长办理计算机网络犯罪、经济职务犯罪、金融类犯罪案件。
高岸芷律师,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黄敬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核心成员,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民商法学士,从业期间承办过走私犯罪、计算机犯罪、非法集资等多起复杂疑难的刑事案件,发表过十余篇专业刑法文章,多次取得过无罪不起诉、缓刑等良好辩护效果,擅长民刑交叉,处理过多起民商事诉讼、劳动仲裁、民刑交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