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敬刑辩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宋某某被指控犯集资诈骗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非法经营罪
发布日期:2022-10-24 来源:互联网

宋某某涉嫌集资诈骗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非法经营罪一案,由市级公安机关移送市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机关部分采纳了辩护人关于案件定性错误的辩护观点,将案件定性为非法经营罪,并将案件移交给区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一审阶段,辩护人再次提出案件定性错误的罪轻辩护意见,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判决宋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宋某某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


黄敬刑辩
联系热线:0755-36866727
联系邮箱:huangjingsz@yingkelawyer.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31层D3105、D3106、D3107、D3108办公室
微信扫一扫关注
联系热线:0755-36866727
联系邮箱:huangjingsz@yingkelawyer.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31层D3105、D3106、D3107、D3108办公室
微信扫一扫关注
©黄敬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104724号 Designed by Geeke
UED: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