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实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探究—“破坏”与“非法控制”的认定困境
一、案例引出行为人张某利用漏洞扫描软件,扫描具有命令执行漏洞的计算机服务器,并对其系统进行网络攻击,成功植入具有加密功能的勒索病毒,迫使服务器程序陷入无法正常运行。而后张某在被攻击的电脑桌面通过植入的病毒留下勒索信息,告知被害单位电脑无法运行的原因,并要求该单位支付相应的财物,以此换取解密程序。二、观点分歧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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